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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臺灣,即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中國,也被稱為祖國統一、台灣回歸中國、海峽兩岸統一,是中國統一的方案之一,在一個中國的意識型態下,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收復台灣,解散中華民國。這個意識型態在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出現,現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方針主要來自1983年由鄧小平提出的邓六条,即和平統一,一國兩制,以及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[1]。
這是中國解決台灣問題的官方方案。在台灣,這個方案的支持者較少,是統獨問題的一部份。
概論[编辑]
第二次國共內戰爆發後,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。在美國介入下,由蔣中正總統率領殘存的中華民國政府,遷往台灣,形成由中華民國政府統治臺澎金馬,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統治中国大陆的台海現狀,雙方以台灣海峽中線進行分隔。
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官方記錄上,中華民國已經消滅,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完成中國統一,收回台灣主權,中國並未分裂[2]。但他們非正式承認,殘存的中華民國政府,在美國帝國主義支持下,形成分離主義,在台灣建立地方政府。因此中國並未完全統一[3]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,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,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,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。[4]。在憲法與反分裂國家法中,明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收復台灣的義務。
統一手段[编辑]
参见:和平统一方针、一國兩制和解放台湾
中國採行和戰兩手策略,其方針分別為和平統一(和統),以及武力解放台灣(武統)二者。為了達成和平統一,中國願意讓台灣擁有有限度的自治,稱為一國兩制。
政治方案[编辑]
鄧六條[编辑]
中華人民共和國最早提出的方案為1983年的鄧六條。
江八點[编辑]
由江澤民提出江八点。
習五條[编辑]
由習近平提出習五條。
註釋[编辑]
^ 蕭元愷《台灣問題:政治解決策論》,三聯書店,第90-96頁
^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. 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. 中国政府网. [2023-12-17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年12月17日). 1941年12月9日,中国政府发布对日宣战布告,宣告“所有一切条约、协定、合同,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,一律废止”,并宣布将收回台湾、澎湖列岛。1943年12月1日,中美英三国政府发表《开罗宣言》宣布,三国之宗旨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,例如东北、台湾、澎湖列岛等,归还中国。1945年7月26日,中美英三国共同签署、后来苏联参加的《波茨坦公告》,重申“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”。同年9月,日本签署《日本投降条款》,承诺“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义务”。10月25日,中国政府宣告“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”,并在台北举行“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”。由此,通过一系列具有国际法律效力的文件,中国从法律和事实上收复了台湾。1949年10月1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,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。这是在中国这一国际法主体没有发生变化情况下的政权更替,中国的主权和固有领土疆域没有改变,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理所当然地完全享有和行使中国的主权,其中包括对台湾的主权。由于中国内战延续和外部势力干涉,海峡两岸陷入长期政治对立的特殊状态,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从未分割也决不允许分割,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的地位从未改变也决不允许改变。
^ 《一個中國的原則與台灣問題》白皮書. 国务院.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. 2000-02-21 [2017-06-17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-06-12) (中文).
^ 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.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. [2025-04-17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-07-17).